拜月山庄新修建的阁楼小筑,还有其余的大小院落,记得自己上一次来的时候,不是这个样子的。
上一次来,他遇见的人,也不是今日的尉迟阳。
玄风说道:“我很欣赏你小伙子,少年之姿,竟然将拜月山庄打理的井井有条,武道修为,也算是尚可,比较起你的那位二叔,我更喜欢你一些。”
“这也不是什么客气话,我喜欢和年轻人打交道。”
尉迟阳温和一笑道:“王爷比较起来,我这相差太远,据我所知,王爷在舞象之年的时候,就已经筑起了京观上百座,杀出了赫赫威名。”
少年人才是干大事情的人。
这句话很适合用在尉迟阳和玄风的身上。
玄风的少年时代,没有锦衣玉食,也没有妻妾成群,更没有狗马弋猎还有女人的生活。
他的少年时代,就是战场上厮杀。
很小的时候,玄风就见识过,为了一己之私,亲手杀了自己父母双亲的人,也见到过,为了活下去,将自己的女儿给另外一个人上供的无能父亲。
对于这样的人,玄风也谈不上不屑一顾,人各有活法。
经历过战争的都会明白,寻常百姓的家常是非,争权夺势,根本算不得什么。
战争激烈到了一定程度,伦理王法,不过是一个摆设,人吃人的事情,也是常有发生。
尉迟阳也是真的羡慕玄风,做一个假设,如果尉迟阳和玄风有着同样的军旅生涯,那该多好。
不像是其余的少年人,想象着锦衣玉带,高头大马,红袖添香的恣意生活,也不像是江湖侠客那般轻剑快马恣意。
第三百一十四 风来了(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