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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扫晚清的无敌舰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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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四四章 土地改革制度大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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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生产工具。中农的生活来源全靠自己劳动,或主要靠自己劳动的人称为中农。中农一般不出租土地,不出卖劳动力,或出卖少量劳动力。

    自己参加农业生产劳动,但也依靠出租土地但不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的百分之二十,收取地租,放债、或雇佣劳动,经营工商业等获取收入的人称为富裕中农。

    (4)贫农。是指占有少部分土地与不完全的工具,或全无土地,只有一些不完全的工具。一般都须租入土地来耕,受人地租、债利与小部分雇佣农劳动的人都是贫农。

    中农一般不要出卖劳动力,或出卖少量劳动力。而贫农要出卖一部分劳动力,这是分别中农与贫农的主要标准。

    (5)雇农(工人)。是指全无土地与工具,或只有极小部分的土地与工具,完全或主要以出卖劳动力为生。

    (6)小土地出租者。是指占有小一部分土地,但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家庭缺乏劳动力而出租土地的人,称为小土地出租者,不得以地主论。

    (7)开明地主士绅。指地主阶级中某些个别的人,以积极行动支助穿越集团事业,并拥护穿越集团政权及赞助土地改革的人。

    (8)军人、烈士家属。指参加人民军,并按正常流程办理退伍手续的战士,以及他们的父、母、妻(或夫)、子、女、及十六岁以下的弟妹。

    (9)农村小手工业者。是指主要生活在农村,占有少量手工工具、作坊、原料等生产资料,自己从事独立的手工业生产,以其成品出卖,作为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人,称为农村小手工业者,或独立生产者。小手工业者一般不雇用工人,有时

第五四四章 土地改革制度大纲(上)(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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