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带条锦鲤打篮球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十章 余欢的威名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他硬碰硬,他把球交给凯尔-安德森以后自己去跑位了。

    凯尔-安德森的技术很细腻,他动作慢,组织能力和大局观都是不差的。

    ucla今天打的比较慢,毕竟亚利桑那大学野猫队不像绛红队和恶魔队,这是一支纸面实力比ucla棕熊队还要强大的球队。

    凯尔-安德森自己持球突破阿隆-戈登后抛投把球送入篮筐,凯尔-安德森明显慢半拍的动作让阿隆-戈登非常不适应。

    易边再战,尼克-约翰逊持球对上余欢。余欢知道尼克-约翰逊这名球员主要依靠的是身体素质,他的叔叔是波士顿凯尔特人名宿丹尼斯-约翰逊,这个人不管是天赋还是家学都让他非常不好对付。

    清清告诉了余欢关于尼克-约翰逊的缺点,“他左手持球遭到压迫的时候处理球的能力很差。”

    “上前滑步,逼他换手运球……”

    余欢照清清说的去做,上前去逼迫尼克-约翰逊的运球,当他换手运球后,接着给他的左手施压。

    余欢单防尼克-约翰逊这样的球员劣势很大,尼克-约翰逊的比赛风格非常暴力,他经常用身体天赋去碾压对手。余欢今天要想在对位中占据一定的优势,他就不能给对方身体对抗的机会。

    对尼克-约翰逊来说,余欢这样的球员正好是他利用身体碾压的对象。“换扎克(拉文)来吧!”尼克-约翰逊一边沉肩撞击余欢,一边开着玩笑。他刚才已经撞了余欢一下了,余欢的身体向后移动了太多,他相信只要再来一下,余欢的防守就会完全崩溃。

    扎克-拉文已经准备好来给余欢补位了,余欢却没给尼克-约翰逊撞

第三十章 余欢的威名(3/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