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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海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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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八二 停战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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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突尼斯答应李明勋的停战条件。

    李明勋的停战条件并不苛刻。第一条是让停泊在大员港外海和澎湖的武装商船按照原定计划返回巴达维亚,解除对腾龙商社最大的海上威胁。

    第二,双方以八掌溪为边界,互不侵扰,而腾龙商社迁徙麻豆社和附近的高山蛮村社。

    第三,双方暂停一切敌对活动,一直来自巴达维亚的使者与李明勋一起确定双方的关系。

    当然在这次私下谈判之中,李明勋并不是一味的索求,而是选择在释放俘虏等方面进行了妥协。

    李明勋保证在武装商船撤离,解除了对布袋港的威胁之后便可以有条件的释放俘虏。所谓的条件只是符合俘虏身份地位的赎金,当然俘虏中最尊贵的高级商务专员达扬则不再释放的范围之内,其要等到双方的关系确定之后再行处置。

    接到书信的一整个白天,办公室里传来的是咆哮和砸东西的声音。突尼斯的愤怒来源于战争的失败和失去对局势的掌控。但是恢复了理性的他知道这是最好的选择。

    楚尼斯并不是没有损失,他需要用更多的利益来堵住行政体系中其他人的嘴。还要拿出私人钱财来赎回哪些士兵和军官,可以想见,在俘虏中占大头的台南土著是没有这个待遇。

    仅仅是钱财上的损失,就足以让楚尼斯这两年的心思 白费了。但处理事没有其他的选择,对他来说退则满盘皆输,倾家荡产。更进一步或许还有一线希望。

    第二天,突尼斯以恶劣的天气为由告知返航心切的武装商船船长可以离开澎湖和大员港。紧接着楚尼斯轩不热兰遮城的戒严状态解除。而这两项举措换取的则是李

章八二 停战谈判(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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