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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海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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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一零二 各怀鬼胎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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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联合起来促使日本政府开放更多的贸易权限。

    贸易是荷兰东印度公司最看重的,倒是安全协议比较但见,在安全协议之中,最受伤的无疑是西班牙人和郑芝龙。

    协议规定双方都必须投入到对抗西班牙的战争中去,而在对付郑芝龙的问题上则达成一致,皆是不承认郑芝龙对台湾海峡的统治权,不接受不购买郑芝龙推行的行水令旗。而除此之外,就是双方和平贸易,商船之间不得相互攻击。

    而李明勋最看重的是台湾问题的定论,毕竟这是社团的大本营所在地,如果不能在台湾获得足够的利益和发展空间,李明勋在其他条款中做出的妥协将毫无意义。

    在台湾问题上,首先界定的是领地,双方以八掌溪为界,互不侵扰,八掌溪南面的洪雅六社是双方的缓冲区,洪雅六社依旧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藩属,双方不得在其领地进行军事行动,但传教和贸易是自由的。

    而在拓展上,双方不限定拓展区域,原则是谁征服谁占有,并向对方开放贸易和市场。

    但是荷兰人坚持大员港作为唯一的面对明国的窗口,双方谈判之后各退一步,大员港的对明国的贸易地位不变,从明国前往台湾的商船,社团不得与其贸易生丝、瓷器、丝绸和茶叶,其余商品不限,对于社团从江南和香港运往大本营的商品,则不在规定之列。

    当然,在台湾还有其他的游戏参与者,西班牙人是其中一个,双方都主张尽快攻下鸡笼港驱逐西班牙人,当然谁去做,什么时候做,没有任何规定,而另外一个游戏参与者是土著,达杨在领教了虎尾珑社士兵的强悍之后,要求李明勋压制麾下土著和土著盟友,禁止

章一零二 各怀鬼胎的协议(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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