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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海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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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九三 元老院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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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之十左右,其余股东略少,但元老至少拥有百分之一的股份。

    而在另一个重要的部门便是联合银行,这个超级金融巨无霸如今拥有两千多万的资产,其中元老们个人占据了百分之十五左右,而社团公账则占有了百分之五十五,一直以来,银行的股东都要求以联合银行的名义发行货币,但是被李明勋拒绝了,原因很简单,李明勋绝对不会接受私人掌握着货币发行权。

    对于联合银行的拆分很简单,国有资本(大部分是被没收的汉奸资本)直接被抽离出来,成立一个国有银行,践行中央银行的职能,包含发行货币,而原有的联合银行进行资产重组,变成一个完全私有制的银行。

    而对社团资产的划分同样如此,让元老们从共有的资产中拿走属于自己份额的那一部分,其余的留下成立国有公司,但社团的产业之中,并不是所有的都可以拿出来用于分配,不能分配的包括:可用于军事用途的资产,保密性和技术性高的资产,必须由国家垄断的重要资产,及规划中国有企业的重要资产。

    比如社团航运部拥有近两百艘船只,其中有不少是俘获、自建的武装商船,按照李明勋制定的原则,所有拥有火炮甲板(露天不算)船只都算是军用船只,而满载排水量超过千吨的巨船也不再分配之列。

    不能被元老瓜分的还有海陆两军,毕竟合众国不接受私人军队。技术保密性的产业包括:金鸡纳树种植园,国有钢铁厂(拥有坩埚炼钢这类敏感技术),第一机械锻造厂(拥有钢材料加工能力,开发蒸汽机的职能),化工厂(正在开发硫酸和纯碱),铸炮厂和枪械制造局。还有合众国的所有金矿和银矿。

  

章九三 元老院分家(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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