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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红粉图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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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6章 这个任侠是哪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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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迪丽娜尔跟奥斯公司的合同,要求迪丽娜尔有限服从公司各项工作安排,绝大多数艺人的合同都是如此,某种程度上,艺人就是娱乐和经纪公司的奴隶。但在迪丽娜尔走红之后,有了更大的发言权,对这份合同做出了一定修改。新的合同给予迪丽娜尔更多的自主权,允许迪丽娜尔注册自己的企业,在外面单独从事一些演艺活动,也就是说,迪丽娜尔注册自己的工作室,并且筹划电影,并不违背合同。

    对于这部新电影,奥斯公司和王怀武是知道的,并不反对。

    但是,这份新版合同里面,奥斯公司没有完全放弃自己的权利,设定了这样一些条款,大意是说,迪丽娜尔单独策划任何电影电视剧,奥斯公司都是优先投资人,投资额度不设上限,只是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其余百分之五十,有迪丽娜尔自己的投资,也有从外部吸收的其他投资,不可能有人独自控制这百分之五十。这意味着,如果奥斯公司真的投入了百分之五十的资金,在整个项目当中就有绝对发言权,任何投资,谁掏钱多,谁说了算。

    林荣莉想到的主意就是,让孔令宇借壳奥斯公司,把资金拆借给奥斯公司,以奥斯公司的名义投资。同时,孔令宇跟奥斯公司签订一份合同,里面申明奥斯公司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偿还自己的全部借款,如果奥斯公司不能按时用现金偿还,就以迪丽娜尔电影的投资权作为偿还。

    可能有的人还是不太理解这个过程,可以这么理解,孔令宇借钱给奥斯公司,表面看起来跟迪丽娜尔无关。然后奥斯公司自称无法还钱,就把在迪丽娜尔电影的投资,折抵现金偿还给孔令宇。孔令宇故意制造跟奥斯

第476章 这个任侠是哪来的?(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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