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郎,吊儿郎当的一个人,平时都是靠富裕丈人接济,虽然没有赘婿的名头,但是行的就是赘婿的事实,在人前本就没有什么面子,偏生还喜欢赌博,要说他杀妻谋财,动机十分充足。
但问题就在于,富商独女死的那天晚上,这胡八郎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那天他正和朋友一起喝酒,两个人整整喝了一个通宵,根本就没回过家。
按说,这个时候只要严刑逼供一番,基本就可以定罪了,不过王县令本就不是酷吏,严刑逼供这种事儿基本没干过,话又说回来,他要是心够狠,当初也就不会专门请君捕头出山了。
君捕头倒是够狠,严刑逼供什么的没有丝毫心理压力,但是这案子发生的时间点有点问题,上刑没问题,但是万一被胡八郎这滚刀肉挺住了,或者在事后翻供,那王县令可就坐蜡了。
案子发生在胜县,又是牵涉人命的大案,武刺史严令王县令限期破案,这也没什么,关键是还要复审,这不摆明了是要搞事情嘛。
除非能直接坐实胡八郎杀人的事实,不然贸然动大刑,依着胡八郎的尿性,事后肯定是要翻供的。
这是动刑也不行,不动也不行,最好的办法就是能在不动刑的情况下审清案子,所以才将莫忧找来。
……
王县令见莫忧没有立即开口,也知道他需要一些思 考时间,就按照前几次的审法继续审,“胡八郎,你说你那天晚上在和朋友喝酒,当夜除了你们二人之外,可还有其他人证?”
胡八郎用手抓了抓屁股,然后高声回答,“大老爷,那天我在陈六家吃酒,身边除了陈六没别人了。”
王县令又给
第五十二章 升堂问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