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风雨大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11章 首告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桃子,看着码头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心中感叹自己命好。在码头做拦头,以前可不是个好差使。衙门里每日有定额,要是收不上来,可要自己掏腰包补足的。而衙门定的数额,从来是不可能用正常手段收足的。要么违法收税,要么跟游手闲汉勾结,到处去查行人带的货物。可祝文行一当差,县衙便就废了码头这里的每日定额,改为收多少是多少。当然,与此对应,另加了查税的人员。

    现在码头收税,是由商户去买税纸,祝文行收税之后填写画押,然后由另一个吏人稽查。至于像那孩子一样的流动小贩,现在规定不许收税。是以现在码头这里,基本没有固定的水果摊,多是这种半大孩子的小贩。至于固定的水果店铺,是给汴河上买卖大宗货物的人准备的。

    杜中宵当然知道这样管理其实对商业不利,因为小贩不收税,他们的成本又低,会让一些特定的店铺经营不下去。比如水果小吃,有这些小贩在,店就开不起来。开的店少了,收的税也少,最终影响经济发展。但这样做的好处,是给贫民提供了一条谋生出路,减少游好闲的人。

    经济发展与惠及民生,并不总是合拍,能够保持步调一致的。这之间有个平衡,官方把握着大的方向,使整个社会平稳前进。不许流动小贩做生意,当然就会有人在这里多开几家店出来,会多几户家境殷实的人家,衙门也可以多收税。简单地说,禁止小贩,得利的是衙门和中上等户。而小贩不税,得利的则是家无余财的中下等户,杜中宵的选择是向中下等户让利。

    在码头与城门之间建立公社产业,相当于从城里的中上等户人家抢了一些产业过来,再加上对小商小贩免税,向中下等户让

第111章 首告(3/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