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了其他商业体系之后,就会有人建不受常平司控制的社,那才是发财的时候。
虽然还是有些不明白的地方,杜中宵的用意张昷之还是清楚。他精于吏事,没有多问。
杜中宵道:“商场的徐主事现在镇上,你们与他商量,哪些是营田务可以做的,接下生产这些货物的生意,在治下多立村社。生产一定要简单容易,复杂的东西,不要接。谈定价钱,营田务衙门在里面抽出来一些,以一成为限,做为营田务的收入。由营田务做保,分到治下立的社里。这些村社,以官督民办为原则。营田务衙门给些帮助,比如制做文书,监督契约,各家分钱,一定要公平公正。除此之外,以后收货由营田务派专人,不再委托民户。”
张昷之和苏舜钦点头称是。立社合作是此时天下通行的办法,乡间有各种各样的社。缺耕牛的地方耕田有牛社,几家养一头牛。浇地立的有渠社,许多家合作开一条渠,契约里定好如何分配水。致于托宗教之名,行互助之实的社就更多了。如香社、佛社,五花八门,遍布天下。这些社不但会定下契约按时做一些法事,还会有互助的条款,如婚丧嫁娶,各家帮忙。
弥勒教的发展,就是以香社为基础。反正只说烧香,你知道信的哪尊神 ?百姓有互助的需求,无法禁绝。朝廷禁一个宗教,大量的香社便换一尊神 拜,风头过了又不知换到哪里去了。
杜中宵所说的立社,是以手工业为主,配合常平司下的商场体系。主要是轻工业,本钱少,没有技术含量,给特定的人群赚钱的机会。以乡村的条件,也只能如此做。把他们纳入工业体系,既会耽误工业发展,也虚耗他们的劳动和本钱。
第173章 广立村社(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