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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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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保护价收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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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余文,这还是有常平司发钱引出来的价钱,远低于往年。北路几州,麦每斗要六十文足,有门路的贩粮到那里就赚大钱。这样不行,粮价一低,下年种粮的人就少。常平司平抑物价,首要在粮价。现在刚刚收过麦,我与转运司商量过,决定以麦每斗五十文、粳米每斗九十文和籴。几个大的州县,最近几年都建了储粮仓,隶常平司下。收上来的粮食,先存在里面,哪里受灾,就运到哪里卖掉。”

    张昷之道:“如此最好。谷贱岂止是伤能,也伤营田务啊。到现在为止,营田务还有不少公田,收上来的麦子数十万贯。没有个好价,这可如何是好?有常平司托底收粮,就不怕谷贱伤农了。”

    这是粮食的最低保护价,历朝历代都有,常平仓就是从这一制度传承下来的。当然,管理不善,资金不足,有制度而无法执行是常有的事。现在常平司有商场,有储蓄所,还发行纸币,资金充足,平抑粮价的本职工作必须做好。最少要保证本路州县,粮价差别不太大,让贩粮成为微利。

    营田务也有自己的仓库,存储一部分粮食。按照出陈入新的原则,每年都要更换一部分,陈粮低价卖出去酿酒,进新粮入仓。但收的大部分粮食,除了转运司提调,还是要在市场上卖掉。最近连续两年丰收,转运司不调粮,卖出去价低,营田务也为难。

    常平司正常应该是按三年收粮,储存一年之用,以平抑粮价来设置。也就是存三年的粮食,能够在关键时刻卖出来,让市面上的粮价稳定,大部分人吃得起,而不至发生饥荒。这个数字并不大,只是为了平抑粮价,并不需要喂饱所有人。杜中宵在资金充裕后,是按常平仓所积,能够在大面积绝收

第214章 保护价收粮(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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