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我能吃苦,就算只是三十一天,我也做了!”
“三十一天你还嫌少?”林青奇怪地看了志远一眼,“你知道不知道,在我们贵州老家,一般来说,工资才三百来块钱一个月,要不然,你以为,谁愿意跑这么远来打工?这还是过了千禧年了,工资涨了!”
“是么?”志远低喃。
他对钱,一向没什么概念。
就算在安城学琴那几年,他也很少外出,大多数时间,他都住陈小芳家,在那里吃,在那里住,对于消费,他不太明了。
甚至,他身上穿的衣服,都是阿妈生前,天天织布,给他做的。
他当时不知道,阿妈为什么会这样,每一岁的衣服,都给他做了好几套,直到现在,他都穿不完。
后来,他知道了,原来,阿妈是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她太了解老头子了,怕自己没有人管,所以,连他长大的衣服,都给他置办好了。
这是何等的良苦用心。
除了身上的马丁吉他,他几乎很少在安城消费过。
甚至,手上带的这块表,也是听老头子说,要好几十万,他才知道这块表的价值。
“不好!”志远想到一件可怕的事情。
陈小芳!
阿妈不在了,给他置了那么多衣服,陈小芳很疼他,他知道,但不至于,突然之间,把她身体给自己,突然之间,买了一块好几十万的手表给他,甚至,还偷偷给他几千上万块钱。
这不合常理。
志远的心理,蒙上一层阴影,如同天上的月亮。
想到这里,志远跑到烟酒店里,因为,
三十二 阴影(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