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也没有任何办法,唯有加快速度,指望能甩掉追兵。
在森林里,只要距离拉得足够远,狗也不是万能的。别的不说,很多植物都有着气味,会刺激和干扰狗的嗅觉。
四个人迅速形成了三个梯队。张上校和小彬在前头,陆五跟在后面,汤玛士则跑在最后。之所以形成这样的队伍,汤玛士跑在最后并不是他为人高尚,有意的断后掩护同伴,而是由前进速度差异自然而然形成的。
没错,虽然汤玛士个子最高,腿也最长,但是他确实是跑的最慢的那一个。
张上校和小彬跑的最快,虽然张上校受伤,跑的时候需要搀扶以借力,但是他们两个跑的却要比汤玛士快上许多。这不是因为汤玛士体力不行,而是受到地形的影响。
这里的森林其实并不茂密(以热带森林的标准而言),但是哪怕并不茂密的森林,对于闯入者也是极大的妨碍。各种灌木、藤蔓、石头、软土、陡坡或者树木形成了非常复杂的地形。
所以尽管是一路向前跑,但是这个跑步和在操场上进行无障碍的中长跑是完全不同的。
在这种地方跑步,技巧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张上校和小彬虽然受伤行动不便,但是他们已经在这种热带丛林里走了足够长的路,以至于已经天然掌握了在其中快速奔跑的种种诀窍。所以汤玛士尽管很努力的向前,但是他却没办法追上而且累得气喘吁吁。
陆五则在中间,速度既不快也不慢。陆五现在也开始觉得事情大条了,因为这地方在打仗,他这种游客来的很不是时候。他虽然不担心自己的生命危险(客观上来说,虽然军阀没有杀游客的必要,不过这也是说不准的
第八十九节 军犬(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