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枪。这种武器在东南亚极其流行。
追过来的士兵肯定不会很多。因为稍微逻辑推理一下就能看得出来,敌方哪怕因为听到枪声而派人过来看看,派出来的也就是一个小分队。而一个小分队么,十几个人、二十几个人就是极限了。但是理智归理智,现实之中看到武装士兵一个跟一个冲出丛林的时候,那种精神上的恐惧和震撼却不是理智能够对看。
而且他们不是呈纵队,从一个地方依次冲出来,而是从四面八方,多个位置扑出来。感觉上像是无穷无尽一样。
追上来了!汤玛士脸色发白,他已经知道敌人追在身后,但是却没料到他们这么快就能追上来。
不过其实这也很正常,有了狗在前面用叫声引路,这些土著士兵在丛林里面的前进速度要比汤玛士这种外行人快得多了。事实上,正如前面说的,汤玛士这种外来者,在丛林中的速度连受伤的人都不如,被追上一点也不奇怪。更别说他们之前的距离真的太近了。
如果不是丛林的话,也许他们连对方张什么模样都能看清楚了。
怎么办?!
第一个冲出来的士兵已经看到了这边。陆五的白衬衫、牛仔裤,还有汤玛士的金色头发,这些都是非常醒目的东西,几乎一眼就能看到。那个士兵一边向前冲一边用汤玛士听不懂的话大喊着,同时将枪口指向这边。
汤玛士听不懂对方在喊什么,但是却能清晰的感觉到那陌生的话语之中夹杂着强烈的敌意和警告。
黑洞洞的枪口不是开玩笑的,而此时双方的距离也太近了,只有二、三十米左右吧。更别说四面八方都冲出了敌人,就算想逃,也一时
第九十节 围攻(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