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的拍摄者显然在对面楼的某个位置,正对着他。
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明确提示的信息,即使如此,他也深知照片后隐藏的,那不为人知的秘密。
那是他,詹姆斯?史密斯杀人后的模样!
没错,他是一个杀人狂魔,因为他无法抑制住杀人的欲望,每隔一段时间不杀人,他便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这种欲望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他已经记不清了,也许是父亲毫不留恋抛弃他的那一刻?抑或是母亲因为忙于工作连饭都经常忘记准备的那一刻?又或是他独自在家,被闯入的流浪汉xx的那一刻?
记不清了,真的记不清了...
好在,命运也许不公,但他从不屈从于命运。
他努力学习,拼命工作。
很快,他成功了。
他得到了公司大股东的赏识,成为了著名影视公司的高管、股东。
与成功的事业相得益彰的,是他幸福的家庭。
他的太太是他高中时的同学,也是他的初恋,优雅睿智的女子为了他放弃纽约律师执照,跟着他来洛城定居。
他们的女儿,简直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孩子,不但相貌上在他看来完美无瑕,更是品学兼优让他骄傲。
只除了一点,在他处理那些“物事”时,被年幼却聪慧的女儿发现,并坚持要做他的助手。
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女儿,同他当年一样健康的成长了起来,并且前途无量。
可现在这一切,也许要被一张照片给毁掉了!
这怎么可以?
杰斐逊先生(感谢云海生花友情提供)(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