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臣犯法,不是要三司会审的吗?”
所谓三司会审,就是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司,明清两代,凡遇重案,便要三司会审,以最终裁判。
十四小声道“六哥有所不知,三司会审的都是一般的案子,像是杀人放火,或者官员收受贿赂等等。凡遇到叛国卖国、谋逆行刺等十恶不赦的重罪,三司都是走个形式,皇阿玛一句话,便可以人头落地了。”
胤祚心中了然,大清可不是什么法治国家,一切行政制度以及司法程序的最终解释权,都在皇帝手里,换句话说,皇上想怎样便可以怎样,别说有谋逆行刺这样的罪名,就是没有罪名,皇上安插罪名也是想杀就杀。
比如,历史上,康熙就杀了朱三太子全家,就用了个明朝余孽的借口,实际上朱三太子被杀时,已是高龄老者,根本不可能再起风浪。
朱三太子死后,打着朱三太子旗号的起义也没消停过。
浣之章还在交代谋反的前因后果,三个的每一个字记下,等审完,还要签字画押,这便是口供。
口供录完之后,便会快马直接呈报康熙,康熙看完后,便可以下圣旨定罪了。
一盏茶的功夫,浣之章已将来龙去脉说清。
总结起来,就是一个对权利渴望疯了的故事。
身为江苏巡抚的浣之章与自己的顶头上司两江总督许鹤年不合,许鹤年公报私仇,官场上处处挤兑他,年年给他官评打下下等。
长此以往,别说升迁,连保住巡抚之职都不能,浣之章多次上书请调,均未获准,一怒之下,竟想谋害康熙,正巧下属曹明欣与天地会相熟,天地会也正为运火炮的
第五百七十五章 刑讯(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