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大概也有那么一段值得引以为谈资的往事。
当年林国华学习成绩马马虎虎,高复一年,踩线考上一所大专。
那时候的林国华听说就已经长得白白胖胖,笑起来的样子很是惹人喜欢。所以从上大一开始,就有不少学校里的女孩子主动追他,整天给他写些情书,帮他洗个衣服什么的。但林国华统统没当回事,直到叶慧芬出手,一改追求方式,给林国华送的都是毛衣、鞋子、零食之类实实在在的东西,不出几个月,就顺利拿下了他。林国华大学没毕业,就和叶慧芬定下了亲事。
两人毕业之后,叶慧芬被分到瓯城区某工厂当团委副书记,毕业就有个相当于副股级的职务,林国华则进入区规划局,当了个助理工程师——如果不是这回老林介入,把他调到西城街道,他这个助工要当到2010年之后,拿到函授的大学本科文凭,才能摘掉助理两个字。总之一句话,当时叶慧芬大有前途,林国华则是刚毕业就进入了混日子的状态。
但令人想不到的是,叶慧芬居然没工作两年,就放弃公职,毅然投入市场经济的怀抱,想尽各种办法挣钱。而她和林国华住的这间小洋房,就是那个过程中的产物之一。
小别墅的地,是叶慧芬娘家提供的,盖起三层小楼,既是给林国华和叶慧芬当婚房用,也是想利用一楼的门面,做点小生意。叶慧芬最初拿一楼弄了个小餐馆,还一度有过念头,想请丁山过去帮忙,但后来看丁山的餐馆的生意比她家要好出几十倍,这念头也就只能不了了之。再后来丁山和林国玲外逃西北,叶慧芬的餐馆也经营不利关门,小洋房空出来的那么多地方,叶慧芬就隔成好些个小房间,租给近些
第四百四十九章(10月2日第六更!求月票!)(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