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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先声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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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三章 底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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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我但个人倾向于不说。如果向公众道歉,那就相当于公开承认了我们的错误,但是我们到底错没错,上级司法机关都没给出解释,我们为什么要白白认错,授人以柄,落人口实?没必要;但当然也不是完不承认。
    不但不能不承认,还要积极承认。承认的方式就是,如果有关部门再次收到实名举报信件,完可以向举报人邮寄我的还款和投案材料,包括银行凭证、立案证明、法院回执。民不举官不究,民若举官就告诉他已经究过,而且追究得很彻底。但是有一点,收到材料后,可以私下说,但决不允许公开传播。不然就是故意制造煽动舆论,破坏社会团结和谐。如果谁要拿这个判决书做文章,我们要追究他泄露公民个人,恶意侵害未成年人权利的法律责任。
    防民之口不对,但是我们都是讲道理的人,必须誓死捍卫法律的尊严,《未成年人保护法》绝不容黑恶分子的践踏。
    最后我再僭越多说一句,这次事件相关单位也可以展开自查自纠,自我批评一下,大家看情况给个口头警告处分,意思意思。建行的周坚诚错误最大,硬求着我贷款,搞不好还睡了个女记者,我觉得可以稍微严惩,顺便拉出来帮我们顶一顶压力,给个行政记过处分,一年之内不许提干,好歹也是个处罚结果。而且我贷款两个亿,年息,这几天的利息算下来,怎么也该有个五六万了,等还款的时候,建行实际上还挣了五六万块。
    这样就相当于所有我们在法理上站不住脚的地方,就都补回来了。就算将来还有争论,那也是将来的事情。只能说我这次事情,是在立法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的特定历史环境下,发生的特殊个案。
    我们东瓯市完

第七百四十三章 底牌(下)(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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