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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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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1章 江华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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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因此他们确实准备维护李倧的权威——就像另一个时空的列强在庚子国难之后十分乐意维护晚清朝廷的权威一样。

    因此徐睦河和徐世杨都不打算对高丽压迫过甚。

    最终,徐睦河实在没办法,自己把李倧主动提出来的和议条件降低到一种虽然严酷,但双方都还能接受的地步。

    隆道三年二月十三,都督府与高丽王国签订《江华条约》。

    条约的主要条款是:

    1、高丽永为中原附属,使用中原年号。

    徐睦河故意用中原这个词替换了大周,就是为了将来他一旦登基,就可以顺势强迫高丽向自己称臣。

    现在还不行,因为都督府毕竟是大周朝廷名义上的属下,高丽降服之后,享受外蕃郡王待遇,政治地位其实可以算是与徐睦河持平,自然不能单独向都督府称臣。

    2、作为附属国,高丽每年向中原朝廷朝贡。

    目前定下的朝贡物为:每年各色布一千匹、皮一千张、人参一千两、金一百两、银一千两、粮食一万石。

    高丽需每五年派遣使节与都督府户部重新商议贡物数量。

    这些贡物理论上是给中原朝廷的,但和约中规定应该直接运往登州,到时候齐省户部能拿出多少给大周朝廷,那就不关高丽什么事了。

    3、由于高丽部分贵族(没有提李倧本人的责任)一意孤行,侮辱朝廷,以至于引发此次大战,因此高丽应当承担齐省此次出兵的部分军费。

    齐省户部要求折合20万周石(三千万斤)米,各色布10万匹。

    4、齐省与高丽互市,持齐省牌照的商

第401章 江华和约(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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