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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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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9章 三级兵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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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到六十岁。

    到了年龄未能选入参加野战军的男女青年,直接转入预备役,同样在预备役中待到四十岁转民兵。

    这样,齐军士兵的服役期虽然短暂,但有过军事经验的国民总数却大大增加(每个成年人至少有在预备役服役的经验),在需要更多兵力的时候,齐国能迅速把一线兵力扩充到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规模。

    这种兵役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三级兵役制度的变种,比较接近与另一个位面的二德子。

    徐世杨敢于这样做,主要是因为他觉得目前十万野战军在数量上已经足够对付所有敌人了,但他仍然需要为未来的大扩张做一些准备工作。

    另外徐世杨也需要大量经过军队纪律和文化洗礼的人才回馈社会,帮助齐王政权加强对社会基层的控制。

    一线野战军兵额不增加,那么大量经费自然要花在改进官兵待遇和更新武器装备方面。

    特别是武器装备。

    兵部打算,在隆道五年,彻底取消野战军中的锐士长矛兵和神 机兵火绳枪手编制,把他们全部升级为燧发枪兵。

    现在之所以能够这样做,主要是因为齐国兵工厂已经可以完成火药颗粒化的规模生产,燧发枪手已经不再需要把引药和发射药分开储存,现在他们完全可以使用同一种火药完成这两项工作。

    这样,燧发枪手每次作战的备弹数目已经可以达到标准的60发,因此把所有轻步兵都升级为燧发枪兵已经不存在任何瓶颈。

    为了配合这一装备升级计划,齐国所有国营兵工厂开始全面停产标准制式火绳枪,从今天开始,只生产制式燧发枪和对外出口

第469章 三级兵役制度(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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