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大步飞奔而去。
风吹蛋蛋凉,财在人才乐!
白复心情愉悦的奔回藏衣服处,穿好衣服后,见手中的血衣包裹实在扎眼,便将内面的东西转移到身上,提着白羊长剑,便大步离去。至于那把陪他鏖战白鹰,血战黑狼,立下赫赫战功的百炼精钢剑,则被无情的遗弃在了石缝中。一个人带两把非是阴阳一对的剑上路,太奇怪也太扎眼了,自然要选更好的带走,至于被遗弃的这把,不锈的话千万年后,可能会成为一把绝世名剑!
出了茂密的丛林,以太阳为参照物,分清方向后,白复便朝自家洞府的方向而去。
行了有五十多里,白复耳中听到了熟悉的鹰啼,不过感觉相隔甚远,隐隐还有蛇嘶夹杂其间。
“是那扁毛畜生!”白复心中一动,立即朝声音传来的方向奔去。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