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在古代有工厂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92章 弄钱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管是宋朝的圣旨还是其他朝代的圣旨,都是以皇帝的名义发布的,也就是说,皇帝有权利直接拟定圣旨,但是这种情况很少出现,大部分都是由宰相机构将意见写成札子,然后进呈皇帝,如果皇帝认可,才能够得到皇帝的授权开始拟定圣旨的草稿。而且不管这旨意是皇帝的想法还是来自于大臣,都必须先进入草诏的程序,一般情况下都是交由中书舍人起草。并不是像电视剧中那样,随便交给一个亲信或者太监随手一写就结束的。

    也就是说,这道圣旨是整个朝廷大佬们都认可的,必须去执行,如果执行不了,那么不好意思 ,抗旨,后果怎么样自己想吧。

    张公公继续宣读,“今听闻静海州判事王琛有鬼神 之力,乃是本地城隍,朕特地为其正名,赐通州静海城隍名王琛,允许开宗立庙,受世人香火。”

    嗯?

    封我当城隍?

    还是官方承认的那种?

    王琛颇为诧异,可是不对啊,这算是加官进爵里面的一部分,照理说应当用敕曰,为什么会用诏曰?

    他沉住气,继续听下去。

    张公公停顿了下,“即王琛大夫拥有鬼神 之力,想必电能之事做成易如反掌,虽朕已五十知天命,但仍望能尽快看见造福江山社稷的电能出现,朝议,满朝文武纷纷响应,故曰,一载见效,三载覆盖通州静海,五载淮南东路所见之处具有电能之光,诏曰,可。”

    如今圣旨结尾还不用“钦此”两个字,要到元朝初期开始,钦此才会成为圣旨结尾专用词,实际上赵匡胤的这道圣旨到这里算是把事情交代完了。

    然而王琛听完后却坐蜡了。


第292章 弄钱(11/15)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