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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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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地府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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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择那些即将暴毙的,四十五岁以下的人,作为牛郎的备选。这样做,在地府看来,都是阳寿已尽的人,又不存在谁杀了谁,没有违反阳间的法律,不会让阳间的政府陷入两难。另外一方面,地府的的确确把别人的魂魄给拘回了地府,也没有违反生死薄那“阎王让人三更死,岂能留人到五更”的规矩。

    这之间,唯一需要的,就是里院出手,把刚死的人的肉身活性给抢回来。

    这个漏洞钻得实在漂亮,没有违反阴阳两界任何一方的规矩。

    尤其是现代医学的迅猛发展,做起这种事情来成功率要绝对比古时候大得多。

    但这里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人给抢回来了,具备了生命体征,接下来怎么操作?

    对于家属来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人家一来一看,哟,还有气儿呢,怎么办?地府或者说里院,带得走这具肉体吗?

    这还只是一种情况,如果说是孤家寡人,没有家属,那么社区就会出面。虽然社区或许没那么上心,但肯定不会违反火葬的基本原则啊。一把火都给烧成灰灰了,你要什么?

    里院可不会为了这种事情,去走什么后门。

    因为在当代里院,暴戾之气没有那么重了,怎么可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些无辜的人,在地狱收那无尽永恒的痛苦。

    当然,如果非要让里院选择制作牛郎的对象,遗人简直再合适不过了,可仅有的几次交手看来,他们根本不会给里院这种机会。有时候甚至感觉他们还在故意躲避里院一般,是一个非常矛盾的势力。

    所以,赵竹仁也和其他院长通了个气,大家先都商量一下,又拿

第二十五章 地府的请求(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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