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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在我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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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四:吃了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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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步在烟尘谒谒的街道上。

    手里提着沉重的食物,但心却比食物更重。

    猛犸聚落是由三十七个部落联合汇聚的合众形聚落,每个部落都有他们擅长的事。

    而阿默耶的部落,是擅长织布的部落,专精手艺是织骆驼布的袍子。

    但是,织布谁不会?

    男耕女织男耕女织,一般人家女子,都会织布,就算质量不如阿默耶部落的好,但也不至于说需要依赖阿默耶部落。

    再加上他的部落,是人口最少的一个,全部落加起来一共就六七百人。

    所以,阿默耶部落,是三十七部落里最不受待见的部落。

    路上,到处都是席地而坐的子民。

    年幼的孩子,脸都饿的发黑了,逢人便叫叔叔阿姨,只求能换来半口吃的。

    年迈的老妇,抱着自己过世丈夫的照片,嘴里念叨着:老头子,我马上要来陪你了。

    族内几乎每一寸土地都被翻开了。

    蚂蚁,虫子,草根,蚯蚓,几乎一切只要不是石头的东西,都被吃的一干二净。

    部落的中央,还有力气的男人们立了一口大锅,里面煮了一锅的水。

    能有力气动的人们,四处搜罗着一切可以吃进肚的东西,扔进锅里,煮出来一锅恶臭如粪的汤水。

    子民已经饿极到完全无视味道的程度了。

    “族长!”

    几个部落的子民见到阿默耶,纷纷围了上来。

    “族长,食物…您有要到食物吗?”一个大概十一二岁的少年凑上来追问道。

    周围族人迫切

三六四:吃了我吧(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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