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下面我来宣布,指纹比对检测报告的内容。”
那法官抬起头来看了一眼台下的听众,以及原告被告人便又低下头去念报告上面的文字,他用一口流利的法语念道:“检测报告显示,原告和被告提供的设计图上所有的同一个指纹,与珍尼弗的指纹99。9%的相吻合,那么由此可以断定,珍尼弗才是真正的抄袭者。”
主审官的宣告词一经说出,变引起下边听众的很大轰动。
大家都觉得这个结果实在是令人不可思议,有一些疑问让人不能理解。除了在场的各位法官,以及原告和被告人理解之外,大概连珍尼弗也都被蒙在鼓里,所以疑问也将由她提出。
“尊敬的主审官,我表示抗议,为什么那两张设计图上的指纹与我的指纹相吻合,就断定我是抄袭者,未免太牵强了吧,难道只凭借这一点就能定罪这有失法律的公正。”珍尼弗鼓起很大的勇气,才向主审官提出质疑,希望再给自己最后一次挽救的机会。
“好,既然法庭传唤者提出疑问,那么我将给大家解释清楚原因,还请大家认真听。”
“原告和被告人手里各有一张设计稿,但是原告的设计稿上有三个人的指纹,而被告的设计稿上,有两个人的指纹,而原告和被告的设计稿上有一个共同的指纹,这个指纹和珍尼弗女士的指纹相吻合。”
“这说明珍尼弗女士先通过抄袭被告的设计稿,然后将其誊在原告的那张设计稿上,所以才出现了同一指纹的现象。”
紧接着庭下有人提出来:“为什么不是被告人抄袭的原告人的设计稿呢?”
法官也为此做了解释:“经过科技分析被告设计稿上的图,
第242章 神秘的证人(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