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法原定,天子作为君父,若崩,臣民皆应斩衰三年,但事实上一国军政不可能停滞三年而不顾,故自古逢国之大丧,罢朝或为三日或为七日,在此期间百官及命妇皆需入宫哭丧,京都百姓也需集于坊门分批跪哭,而罢朝举丧期满,官员各归职属,百姓亦不需再行哭丧,然在四十九日停柩期满前,众人不得除服,宗室王公、皇亲国戚、以及诰命在身的命妇仍然要往宫中哭丧,直至移柩入葬。
又因周高祖崩时罢朝哭丧七日,及到太宗崩前便留有遗诏不敢僭越先君而限于三日罢朝,两百年来历代君帝也都效仿太宗之定,故而固然因为贺衍早丧韦太后痛失独子而哀悲欲绝,却也不敢打破陈规。
于是关于此次国丧仪制很快议定,从岁除日起,罢朝三日,无论官民贵贱尽皆举哀,仪制与历代先君丧仪并无区别,四十九日后臣民即可除服,唯宗室王公需服丧一年,明春试举暂歇,一年之内禁止婚嫁宴庆,禁止鼓乐。
然而因贺衍之陵并未完工,故大葬之仪不得不沿后,待四十九日丧仪结束后移柩太庙,新君方行继位之礼。
韦太夫人既有诰命在身,当然要入宫哭丧,命妇不比百官,不能跪哭含元殿前,而是集于内朝紫宸门前举哀,但这并不妨碍韦太夫人甫一入宫,便听闻继位新君为妹妹小韦氏所生之子贺洱这一消息。
胆敢未经宣诏便告诉她这一消息的人当然只有小韦氏,此妇捏着帕子擦着眼角作哀凄状,素白麻袖掩示之下,却不无得意地将此利好消息知会了她的两个嫡姐,随后又并不愿意自降身份与命妇们共哀,转身回到了郡王妃的群体。
韦太夫人心情虽然沉重,自然不会现于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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