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至今仍然愿意给他机会在旁听审,说明并无意诛连。
反而是陶葆仪,虽说其实已经确定韦海池罪证确凿,但仍有顾虑,他直接提出:圣上与殿下立意改革法制,强调论罪处刑,当重实据而轻口供,臣以为,便当先为表率,如今仅有口供,并不足以弑君之罪,对废太后加以惩处。
这话的意思是,相比法制革新,韦海池一条已入穷途末路的丧家之犬,生死实在无关要紧。
十一娘是打算彻底处理掉韦氏这一毒瘤的,但她当然也明白陶葆仪的建议极有道理。
就算人证纷纷指供,且谢莹还提供了书证,但书证只能证实她与任氏之间的来往,没有办法证实韦海池的确指使了任氏行为弑君之罪,根据新法,韦海池拒不认罪,且又的确缺乏真凭实据,并不足够将其定罪为弑君逆徒。
但做为执政人,十一娘当然有权将韦海池直接处决,然上行下效,帝后一旦滥用权力,又如何保障新法能够在制度上真正约束官员不再贪赃枉法污,司法官员能够大公无私?
所以十一娘听从了陶葆仪的建议,反而对冯继峥不以为然,非但没有改变对其品行的定论,甚至对其更加不屑。
今后的朝堂,不再需要阿谀奉承之徒,更不容一心图私的臣子,十一娘欣赏陶葆仪以及邵广、林昔一类人的刚正不阿,他们不会揣度上位者的意愿,敢于直谏,这才附和兴盛治世需要的栋梁之才。
关于通敌叛国以及弑君两大案件,十一娘没有草率处断。
结束会商之后,她终于给了谢莹机会。
左右没有闲杂,谢莹也终于说出了心里真正想说的话:皇后殿下,应当是想效仿则天女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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