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欢哧的一声笑了:一个女孩子,爱打架算什么好事儿啊?还拿出来说。
菜籽不服气:你是富贵人家的少爷,哪儿知道人心险恶?每年麦子快成熟的时侯,都有附近几个村里头的混子来偷,所以晚上俺爹就带着俺们一家人睡在地头上,只要看到有人来偷,我们敲锣打鼓地就起来追他们。
你是不知道那些混子可坏了呢,有的能吓跑,有的吓不跑,还留下来和人拼命,我们就只有动手了呗
林清欢看着瘦瘦小小的菜籽,怎么也想象不出那是什么样的场景,衣衫褴褛的一家人,为了几株麦子与人搏斗,她们可都是女孩子啊!
菜籽说得兴奋,干脆把袖子一挽,指着自己手臂上一块象月牙一样的伤疤叫林清欢看:你瞅瞅,这就是那一回为了守麦田叫隔壁村子里的混子打的。不过他也没占光,他胳膊上的肉都被我咬下一块来呢。
林清欢平白的被吓出一个哆嗦来:你还咬人?你属什么的啊?
反正,我这人就这样。菜籽亮着手臂上的伤口象是在展示将军的勋章:苦可以吃,亏不能吃,要是想要我吃个亏,欺负我一下,他就等着吧,我定然叫他身上掉下一块肉来。
林清欢躺在床上,看着这个瘦瘦小小的人儿在自己面前晃来晃去,兴高采烈地陈述着自己的壮举,突然感觉到自己十五年的单纯记忆里突然闯入了什么东西,曾几何时,是否自己也曾与她一样,以自己的弱质之躯与强敌肉搏?
不,记不起来了,完全记不起来了。林清欢二十五岁的身体里面,只有十五岁以前那种无忧无虑的记忆,那时的林家家室富足,受城里所有人的尊敬,父亲是一代巨贾,对自己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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