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桀骜男子正打量着周围。
或者准确一点说,他是在打量酒吧里的女人。
他喜欢当猎人,而不是当猎物。
不多时,他就盯上了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28岁的样子,颜值不算特别高,身材属于那种微胖型的,要是一般的小男生,肯定是不会喜欢这种的。
但向他这种老手,却深晓那种女人是如何妙哉。
只见那女人神色挂满愁绪,端起酒杯的右手无名指上,有硕大的一枚钻石戒指。
以那钻石戒指上的钻石大小来看,至少是在百万以上。
桀骜男子看见,酒吧里接连有七八个人去搭讪这女人,不过就碰了一鼻子灰。
桀骜男子立即对这女人做出了一些判断。
这女人是个良家,不缺钱,来这里是买醉的,不是来找快乐的。
而且让女人烦恼的原因,多半是感情上的问题。
拖良家妇下水,劝失足女从良。
这是古往今来风流男子最爱做的事情。
他也不例外。
不过,经验老道的他没有立即行动,而是打算等一个搭讪的契机。
否则的话,只会碰一鼻子灰。
嗡嗡......
放在散台桌子上的手机忽然震动了起来,桀骜男子伸手拿起手机看了下来电显示,顿了顿几秒钟,有些不情愿的接听电话。
“如果你是找我回去的话,你最好还是闭嘴。”桀骜男子淡淡说道。
“路西法佣兵团的那些混蛋太嚣张了,不出三个月,你一手创立的血狼佣兵团可能就要解散了,你居然还能这么淡定?”电
第104章 狼王登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