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戳中她。
不对,奥运金牌肯定是苏致跟她说的。
她越想越觉得控制不住泪意,摆摆手让陶愿先去准备比赛,她得缓一缓。
原来这才是苏致送的礼物,她昨天居然傻傻的以为礼物是把书还给她……
谭格月的这句签名,哪怕只看这一句美好的祝福,就足够珍贵,值得放在家里收藏。
而她知道,谭格月其实是一位性格高傲的作者,她后来有作品被改编成影视剧,接触过她的演员私下议论,说她恃才傲物,目中无人,从导演到演员,谁的面子都不卖。
可是苏致问她要了这样一个TO签。
如果她是真正只有十四岁的沈初雪呢?她不由得做了这样的假设。
那她一定会更高兴。
因为那时候的她真情实感地沉迷在书中人物的故事里,也真诚地崇拜能写出这样一个故事的作者,一个普通签名就能让她如获至宝,如果是写着“最可爱的曦曦小朋友”这样的TO签,那一定会高兴疯了,顺便拉着苏致表达自己的喜悦。
她当下摸出自己好久没开机的手机,屏幕一亮,她开始打字前,先收到了苏致的信息。
晚上十一点发的,内容是:“真的不喜欢?”
沈初雪倒吸了一口冷气。她昨天误会他了,导致一直没看手机,他会不会等了很久?
她一边自责,一边打字,来不及多想,先发了一个“喜欢”过去,表明态度。
然后才稍稍平复下心情,写道:“我真的好喜欢!谢谢哥哥!”
过了一会儿,对面回复她:“喜欢就好。”
沈初雪松了口气,幸好幸好,哥哥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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