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他到底还是就范了。家明说。
那个女人为他这么做,倒是勇气可嘉。她有多爱他,为他自杀,就可见一斑。可惜看错了人。
我坐在他旁边,口gān舌燥的想替旭东辩解。
他也是不得已。
借口罢了。
家明是这样的人,说起别人的事qíng,总是看笑话一样的语气。
你呢?你不也是一样?
我想起去年,他一直没有住在家里,当时在家里跟父亲闹革命,我母亲说,他有一个女人,为他怀孕,几乎要结婚了,可是事qíng结束的无声无息,他不久搬回家里来住。
家明突然笑了:你一直想知道我那个时候怎么回事吧?我今天告诉你,愿与君为戒。
洗耳恭听。
我很爱一个女人,同居在一起,她怀了我的小孩,那个孩子已经挺大了,我亲耳听过心跳。
可是,你也知道的,父亲母亲不同意,因为她的家境。
他们当然要不择手段的阻止我跟她结婚。
从我这里行不通,于是找到她,给她一笔钱。她同意了,打掉了那个孩子。
他轻描淡写的好像在说别人的事qíng
你不恨他们?你还搬回来住?
恨他们?他看看我,这就是为什么,我挺佩服那个女明星,如果那个女人也有这般坚决,现在不就有小孩子管你叫叔叔了?他说完还笑了一下,所以周围的环境怎样,压力有多大,说是不得已都是借口,当事人的态度才是关键。
我觉得家明说的有道理,第二天婚礼上,我看到旭东憔悴无望如将入地狱,又同qíng起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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