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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与雪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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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悄吟摇摇头,“没有,我长这么大最远也就去过泰国。”
    “库肯霍夫公园每年都有郁金香花展,特别漂亮壮观,有机会可以去看看,保证让你终身难忘。”
    季悄吟捏筷子的那只手不由一顿,轻轻抬头,迎上男人温和的目光,“宋总,你是觉得我喜欢郁金香吗?”
    男人眉棱骨微跳两下,反问:“难道不是吗?”
    “不是。”她笑着摇头,一本正经解释:“我只是喜欢插.在花瓶里的这几枝灰蓝色郁金香,当它们换个环境,换种颜色,我就不一定喜欢了。我的喜欢是有局限,也是有选择性的。”
    宋雁书笑了笑,“很挑剔。”
    “是啊,我确实是个非常挑剔的人。”不然也不至于二十七岁了还是母胎solo。
    宋雁书原本已经做好回去猛灌矿泉水的准备了。却想不到今晚的面不止不咸,还格外好吃。西红柿炒的土豆丝酸得恰到好处,让人很是回味。
    原来那碗长寿面只是她厨艺的一次意外。
    晚餐时间非常愉快。两人都是健谈的人,各种话题都能聊。季悄吟跟宋雁书提起了自己过去的工作和生活,而他则告诉了他的留学生涯。
    宋雁书在青陵一中读完高中。高中毕业前往荷兰留学三年,读的还是阿姆斯特丹大学最好的传播学专业。
    学成归国后进入海盛,从基层做起,从头学起。花了六年时间一步一步强大起来,将高层大清洗,站稳了脚跟。能力和魄力自然不是常人可比。
    比起他,季悄吟的履历完全不值得一提。
    虽然养父养母已经倾尽全力培养她了,但比起宋雁书这种富二代,她从起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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