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贺时骋臂弯,清魅的狐狸眼眨巴眨巴,十分婊里婊气地开口:“老公,她们是谁啊?”
那两个女生乍然看到一个明艳娇冶型的大美人,都有点被杀到了,一时无语。
贺时骋则垂眸看向明汐亲昵挽着他的手,勾了勾唇角,“认错人了。”
漂亮女生的同伴率先反应过来,忙匆匆道歉,然后就拉着同伴走了。
走远了,漂亮女生自然是还有点不服气的,“虽然好看,但那种类型的,你不觉得俗气吗?”
然而她的同伴看着她,面上附和着,此时脑海里却只有两个大写的英文字母:K.O.!
她觉得,把自己家的校花闺蜜拉走,是最明智的选择,在那样不是一个等级的明艳大美人面前,她闺蜜被衬得好寡淡、好……弱势啊。
明明那个大美女也没有化妆,但就是美得十分具有视觉冲击力。
她发现,以前她最喜欢闺蜜这种类型的,可见到那美人,她居然超级吃她那种颜的。
那厢,明汐毫不客气地把鸭舌帽还给了贺时骋,“招蜂引蝶的!”
贺时骋:“……”
那两个女生走后,明汐把手从贺时骋的臂弯里抽了出来。
微微有些遗憾,才挽了这么一会儿。
谁知,贺时忽然拉了她的手,“走吧,去吃午饭。”
被他拉着往外走,明汐整个人都仿佛过电一般。
这是她第一次和男生牵手,第一个反应居然是:原来男生的手这么大的吗?
贺时骋也有同样的感叹,她的手好小,好软,还……好柔滑,女孩子都……这么娇软的、小巧的吗?
他拉得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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