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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象是重生回来的[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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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虽然是不太确定牢不牢固,但现在显然不是在这个方面精益求精的时候。
    而陈尔丁则拿了一把小刀。他的力气没有林可岑大,要是贸然使用那厨房中的菜刀,说不定根本挥不动见几次。在重生回末世之前,他所做的努力就在跑步上,因为他知道他力量虽然不行,但却在高中的学生时期年年参加田径比赛,所以他的速度拿得出手。
    为此,他在回到末世之前,就捡回了他荒废了好几年的跑步,几乎是没命地在跑。他的这种行为显然是让他的家人以及他的前女友感到奇怪,但他并未多加解释些什么。
    因为……他对他们早就已经心凉了。
    心凉是个很笼统的词汇,陈尔丁无法具体定义到哪个方面,但至少,如果让他做出选择,他会选择与前世完全不一样的答案,他会选林可岑。
    将心比心,他也应该选择他——即便他会被家人说不孝,但也比被家人逼迫着压榨林可岑好太多,同时也比被女友背叛一次又一次好太多。
    打一下给颗甜枣这种事情,一次还好,若是连续来了两次,那么,抱歉了,谁都不是傻子,他陈尔丁就更加不是,所以他怎么样也不会重蹈覆辙。
    “你确定你不把菜刀拿着?”在打开大门之前,林可岑最终还是决定提醒一下陈尔丁。
    “不用,我要是拿着菜单,反而还发挥不出自己的实力。”
    虽然对“实力”两个字有点不一样的看法,但林可岑最终还是叹了口气,道:“好,准备一下,我们等会冲出去,如果只有一个丧尸,那显然还是可以一战的。”
    “好,我跟着你。”陈尔丁并未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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