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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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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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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目众多。其一、我朝衙门所需要的诸般公物是以无给制向民间征用。也就是说衙门内的传令、狱工,都由各乡村轮派,即使文具纸张,甚至桌椅板凳公廨之修理费用等等。都是以零星杂碎的名目向村民征取。其二、官方旅行办公的费用,也由民间支应的。全国上千的驿站只要有兵部颁发的勘合,则各驿站就有招待的义务。而被指派的民户也有供应的负担。其三、太祖在制定税制时是以农为本的。过多的赋税加在了农民的头上。农民不但要受朝廷赋税盘剥,要受地主盘剥,还要受收购粮食的商人盘剥。一但遇上天灾。税收就会加大农民的损失。其四、也是最要命的一点就是我朝官员的俸禄实在太低了。致使许多官员一有机会就大肆捞取钱财。这一点在地方官身上特别明显。所谓的‘父母官’可以任意在其管辖内加派各类的赋税。修桥补路要交税,屠牛宰羊要交税、进个城门也要交税。如此种种名目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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