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的贪污情况比任何一个朝代都要严重。据说李自成在北京城“追赃助饷”时,就曾从一个“清如水,明如镜”的清官家中抄没出了五万两现银。依照明太祖“六十两”的标准,这位清官大人足够被剥皮一千次了。
同为“流民”出身的开国皇帝,孙露并没有像朱元璋那样设立“皮场庙”。后世舆论对贪污的争论告诉她,中国的贪污历来都不是一种个体现象,而是一种制度性腐败。光靠杀鸡敬猴是远远不够的,制度上的问题只能从通过改进制度来解决。弘武二年年初,孙露正式下旨设立“廉政司”。廉政司并不隶属于内阁,也不受司法院所左右。它直接对皇帝负责,拥有绝对的权威。廉政司对政府机构和公服部门进行监督和调查,对一切涉姝官员,不论其名声多大、地位多高,一概严惩不赦,决不姑息。廉政司可以不受有关法规限制逮捕犯任何罪行的涉嫌人;有权入屋搜查、检查和扣押认为可以作为证据的任何物品;有权检查和冻结受嫌人的一切资产;有权进入各部门、机构,要求其官员和下属提供调查人员认为需要的任何物品、文件和内部资料。且拒不作证的知情者或未能向调查人报告、提供所需情报、帐目、文件物品的任何人,都将被视为犯罪。
特殊的权限让廉政司同威尼斯的“十人团”一样,拥有着绝对的权威,能有效监督政府的各个机构。不过与“十人团”稍显不同的是,廉政司的成员既不是贵族出身、也不是内阁司法大臣,而是一群初出茅庐的青年官吏。作为弘武朝第一科进士的符晓勤,便是这廉政司的第一批成员。直至今日他还不敢相信自己真的被选入了廉政司。在他看来这一切就像是在做梦一样。符晓勤自认自己只是一个从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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