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自联合省的霍布斯。十分感谢你们救了我的船和我的水手。你们真是上帝派来的大救星。”一个身着蓝灰色紧身衣,脚踏马靴的金发年轻人一上来便感激的向众人道谢道。
“联合省?你是荷兰人?”郑森眉头一皱询问道。一旁的士兵脸上亦露出了警惕的神色,下意识的将那位霍布斯先生围在了中间。
可是霍布斯却耸了耸肩,善意的纠正道:“我是尼德兰联合省共和国的公民,不过我是乌得勒支人。”
“尼德兰联合省共和国”,是的,这是17世纪的荷兰共和国的全称。正如它的国号中所显示的那样,这是一个由1个全国议会,7个省议会以及57个市镇议会组成的联邦制国家。实事上,这个国家甚至还不能被恰当的称作一个联邦。宁可说是为了共同利益和防御,而由荷兰、泽兰、乌得勒支、盖尔德斯、上艾瑟尔、弗里西亚和格罗宁格等7个握有主权的省份联合在一起的邦联,更为恰当些。而作为主体的荷兰在当时,仅仅是这7个省份中最大的一个省而已。因此这个时代的荷兰人更习惯于称自己的国家为“联合省”。其他身份的公民也不会把自己当荷兰人。当然,说荷兰共和国的特例独行之处远不止这些。最让人难以想像的莫过于它现在所处的“无执政状态”了。
1581年,联合省全国议会宣布了废除腓力二世主权的《誓绝法案》。抄了国王鱿鱼的7省联盟,转而从尼德兰贵族中选取合适的人选出任共和国执政。然而贵族们无时无刻不想将富庶的联合省收归己有。前一任的荷兰执政威廉二世更是一心想让奥兰治家族成为荷兰永久的王室。他在两年前发动了一次政变,不但逮捕了荷兰议会的6名
第726页(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