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接过一看却是一份《济贫法》草案、《劳工法修正案》草案以及《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依照中华朝的规定任何一项法令在颁布胆必须以草案的形式上报国会。在经国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由内阁正式立案编修。在完全编撰完毕后法案还必须再上报一次上国会,经上国会核准之后,才能正式颁布。因此在中华朝一项法令的颁布至少也得花上个一年半载的时间。当然由女皇卿点批示的法案例外。不过自中华朝立国至今孙露还没有在立法的问题上使用过特权对其进行干涉。不过就今天所提及的这三份草案来说,孙露却觉得自己有必要要向臣下们点拨一下。因为其中的《济贫法》草案与《劳工法修正案》草案,她之前就已经早有耳闻了。
却见孙露当着臣子们的面初略地翻了一下草案,在证实了自己所了解的情况确实属实后,她取出了《劳工法修正案》草案中的一部分条款向黄宗羲等人询问道:“诸位卿家,你们这条是不是写错了?”
给女皇这么一问,黄宗羲等人连忙凑上前仔细看了看之后,以极为肯定的口吻回答道:“回陛下,这些条款没有差错。”
“没有差错?那这条是什么?”孙露指着草案中的一条以嘲弄的语气责问道:“最高工资限度?难道是联眼花了?”
“回陛下,您没看错,确实是最高工资限度。”这一次附和的是罗胜。却听他跟着又解释道:“陛下超出劳动价值的工资是一种破坏市场的行为。支付高额工资者以此进行恶性竞争。所以臣等以为必须对工资进行限定。否则帝国的工业和财富将会受到威胁。当然我们标准是经过严格调查与审定的。作为配套措施草案之中还规定了城市和农村、计件劳动和日劳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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