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武十一年,在与西方理论完成第一轮磨合后。中华的道法学家开始正式向儒家的道统地位发起冲击。从而向世人证明了新学并非只会躲在女皇的裙子后狐假虎威。撇去“天学”的庇护新学照样可以引经据典同儒家正面展开论战。由于道法学家引用了大量先秦时代的著作与观点,因而欧洲人习惯性地将这场持续将近一个世纪的儒道之争称作“东方的文艺复兴”。不过中华的学者却对这种想当然的比喻嗤之以鼻。这一来是因为在中华的学者的眼中华夏的先秦时代远胜于欧洲的古罗马时代。二来则是欧洲的文艺复兴仅限于文化艺术,而中华的儒道之争则含盖了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哲学风俗等诸多方面。因此后世的中华学者更习惯地称这段时期为“诸学争鸣”。
无论是文艺复兴,还是诸学争鸣,这场运动的发起者们似乎都没预料到自己会给中华帝国乃至整个世界带来何等深远的影响。正如开弓没有回头箭,一些事情一旦开始就无法回头。不过人们亦无法说清这支“箭”究竟是什么时候射出去的。有人说是在陈子壮于岭南开设报馆之时,也有人说是在弘武帝出任南明首相之时,亦有说是在中华朝立国之后。当有一点却是大家公认的,那就是第一颗火花是在弘武十一年的夏天被擦亮的。
弘武十一年六月。国会在完成对外贸提案的审议之后,照例进入了司法提案的审议阶段。虽然中华朝在理论上继承了之前的《大明律》,但在现实生活中一套从《大明律》上脱胎迩来的《中华律》根本无法满足日益发展的中华帝国。因此每一届国会都会更新一部分法律。这些法律大多与经济生产活动有关。大多是由司法院从各省历年积累的判例中挑战比较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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