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的学者总是用格言、警句代替缜密的逻辑。用思想家地语录代替实证性的推导和理性的思考。这就使得中国人的研究带着浓烈的教条主义色彩。而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一切的论证都是以‘君权’为前提的。在欧洲人们所追求地立宪是民众的立宪,主动权在民众。反观中国立宪的主动权却还是在君主的手里。君主的道德魅力依旧是这个国家民众心目中不可或缺的支柱。
听到这里你可能会觉得有些失望。我在此也不得不承认中国人追求的是一种界于君主制与共和制之间的制度,这种制度目前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但值得庆幸的是中华帝国地学者虽然都有着教条主义的毛病,弘武女皇却是一位彻底的实践主义者。她以武力的手段在这个国家推行宪政制度。若非如此还真的很难想象坚信‘以德治国’的中国文人会有能力跨出立宪这值得称颂的第一步。正如女皇曾经对她的臣子们说的那样,与其坐在岸边无休止地讨论如何过河,还不如先摸着石头过了河之后再把经验写下来。
值得玩味的是中华帝国的女皇虽是一个经验主义者,可中华帝国地首相黄却像是一个干涉主义者。他秉承了中国历史上历代改革家的意志。始终认为政府需要对经济进行必要的干预甚至控制,从而在最大限度上增加国家的财富。事实上一些中华的学者例如我先前提到的顾也明确地指出中国古代的数次变法变质上是‘利出一孔’的翻版。也就是国家采用政治经济法律手段垄断生产和经济,从而在短时间里敛取大量的财富。而这种做法的更深一层用意则是,因家控制一切谋生渠道同时垄断社会财富的分配,那么人民要想生存与发展,就必然要事事仰给于君主的恩赐,这样君主就可以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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