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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招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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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赵菊花的话的。
    在宋父赵菊花生了五个女儿,才有了两个儿子,这两个儿子就是他们的命根子,现在女儿把两个儿子的工作给搅黄了,宋父赵菊花都恨死她了,哪里还记得宋招娣也是他们的女儿啊。
    这也是宋招娣早早地就为自己打算,甚至刚离婚两天就离家出走的原因。
    就是她不走,那个家也容不下她了,朱家收拾不了她,难道收拾不了两个弟弟吗,朱海田能给两个弟弟找到工作,就能让两个弟弟失去工作。
    退一万步说,即使两个弟弟还能在面粉厂做临时工,她宋招娣不肯留在朱家,吃喝都在娘家,时间一长,爹娘弟弟们也会不耐烦的。更何况她娘已经打上那六百块钱的主意了,要是她留在家里,那些钱迟早得到了她娘的手里。
    等钱到了她娘的手里,她的日子才真正难过起来了,接着她娘恐怕就要再找个人家把她嫁出去,找的男人什么样不重要,只要把她这个离婚的女儿给弄出去就行。
    只要一想到那样的日子,宋招娣就浑身发抖,她不要再过那样的日子了,她不要再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别人的身上了,她要自己活一回。
    早在刚去找朱乔松的时候她就想好了,等离婚后就去省城投奔姑奶奶,她身上有钱,倒是不用吃住在姑奶奶家里,只要姑奶奶能帮着她找个落脚的地方就行。
    要不她一个外地人,在省城初来乍到的,被人坑了怎么办。
    只要有个落脚的地方,她宋招娣就饿不死,实在不行她就给人做苦力,反正她有一把子力气,总能赚口吃的。
    再说了,她还有一千多块钱呢,这些钱她省着点用,怎么也能过上三四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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