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盆太过可爱,导致最开始的时候,他还以为这是某户业主家里放养的狗。
后来接连看见它被不同人投喂食物,并被冠以不同名字时,才意识到这是只吃“百家饭”的野生犬。
苏沐辞一直都很喜欢狗这种衷心的动物。
没穿进书里前,他只是个为还房贷而早出晚归的打工人。
养狗的话又需要经常带它出门散步,所以就算朋友有狗崽想要送人,也一直没敢去跟人要。
现在看到这条小杂犬,他的心思再次活络起来。
苏沐辞也学其他人,开始给小狗送饭。
东西不是吃剩的,而是在煮完饭后,会特意把菜先分出一些,等自己吃完饭了再送下来。
第一天给狗送饭的时候,他特意吃得快了一些,当着苏裴沉的面,把备着的饭碗端着从小孩面前走过。
结果脚都踏出厨房门了,对方却依旧吝啬地连个眼神都没舍得给他。
少年觉得自己着实愚蠢,此后再也没有这样故意做出一些想要吸引小孩注意力的事。
手受伤的这几天,苏沐辞一直没下楼。
终于等纱布卸下,他连忙煮了一大盆肉去伺候他的小祖宗。
几天没来喂,小家伙居然还认得他。
苏沐辞刚靠近,对方就摇着尾巴过来,脑袋一呼噜,蹭到他的腿上。
少年将食物倒入它的碗里,像个变/态一样使劲揉对方毛茸茸的脑袋瓜。
小黄狗啊呜啊呜地大口吃饭,完全不介意对方的动手动脚,吃得开心了,还会扬起脑袋冲他汪两声。
苏沐辞被萌得整颗心都化了,这他妈才是猛男该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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