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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的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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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3章 《情非得已》卖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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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其实与陈文之前签的那几份很相似。
    与欢哥他们签约时,陈文把金额那一栏全都用笔划掉了,免费授权给他们去演唱、发行和编曲。
    今天这份合同,金额栏已经被庾成庆所在的唱片公司填好了,人民币15万元。
    审阅合同无误,陈文在两份文件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庾成庆作为唱片公司的授权代表,也在两份文件上签名。
    两份合同,陈文和庾成庆所在的唱片公司各自保管一份。
    庾成庆说歌词和曲谱用不着陈文提供,歌曲的拷贝带他们早就已经获得了,唱片公司会对这首歌重新进行编曲和包装。
    庾成庆还提出了一个请求:“我们公司还有很多歌手,公司的意思是也想请陈先生为他们写一些歌。”
    陈文想了想,这真是一件麻烦事。
    前世21世纪,湾湾的艺人当中有不少人发表过对大陆不友好的言论。
    “重生之我的1992 (mip.kanquan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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