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没废了郑国强的脚。
老话怎么说来着?男人靠得住,母猪也上树。她信了他的邪!一开口就将她卖了个底朝天。
陈老板不得不硬着头皮迎接上女儿抬起的眼睛,清清嗓子道:“妈妈没别的意思,就是好奇。因为你以前写信都是用白信封和牛皮信封的,这个就有点扎眼。”
郑明明点头:“就是啊,好丑,字写得还挺像那么回事的,品味怎么那么恶俗,居然选这样的信封。”
陈凤霞跟郑国强面面相觑,都从对方的眼中读到了震惊。
那个,姑娘,你是不是关注错了重点。
陈凤霞不得不捏着鼻子继续当丝毫不尊重孩子隐私的讨嫌家长:“那人家都写了什么啊?”
郑明明正在小心给弟弟挑鱼刺呢,这种精细动作对五岁的小朋友来说太难了。偏偏小胖子同学年纪越大,爱吃的东西越多,以前只喜欢吃鱼肚子的嫩肉,现在鱼背他也觉得好好吃,就很折磨人。
听了妈妈的话,细心的小姐姐只漫不经心地来了句:“哦,信还在茶几上呢,你们自己看吧。”
陈凤霞立刻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坚定地表示自己是有原则的家长:“我们不看,我们就是关心一下,我们不干涉你交友自由的。”
可惜郑骁完全没有这个意识。他已经直接从板凳上呲溜下去,兴冲冲地拿着信封过来了,扯着嗓子征求姐姐的意见:“姐姐你不喜欢这个信封的话,给我好吗?”
妈妈说扎眼,姐姐说恶俗,虽然他不理解具体是什么意思,但直觉告诉他都不是好词。
他好替信封抱屈,很好看啊,这个颜色跟他同桌的纱纱裙一模一样,怎么就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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