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夜术总会,给她百分之四十八的股份,她负责全权管理夜总会。刚开始梦瑶以为是客人看上她,要娶她做小老婆,因为台湾老板来大陆做生意,都喜欢在大陆包。
可是台湾老板告诉梦瑶,虽然他也很喜欢她的漂亮,但更看重她的人品以及精明,本来想娶她做小老婆。他回去算过两人的生辰八字后,发现两人八字不合,不能有任何男女间的情爱,否则会祸及双方,但两人却是很好的生意合作伙伴。
台湾老板告诉梦瑶一个秘密,他在省城里养了二个小老婆,而且都给他生了一个女儿。可是他非常惧怕台湾那边的原配,原配对他的钱管得很严,他现在不能随意给们的生活费。
为了避开原配金钱上的束缚,保证们经济来源,台湾老板想用投资的办法,成立一家夜总会,用夜总会赚来的钱提供他们今后的生活费。这个方法必须找一个可靠的人出面负责才行,因为对他来说是非常秘密的事,不能有第三个人知道,否则他会有很大的麻烦。
本来他想找个男人负责,可他找来找去,不是私心太重,没品德,就是不够精明,不会经营夜总会。虽然梦瑶是女流,而且还非常年轻,但人品很好,有做夜总会的才能和天赋。经验虽是差了点,文化不高,可是学习肯用功,学东西很快,他可以先派人协助管理,等待梦瑶成熟后,由她负责全权负责管理。
梦瑶与台湾老板签订了一份履行保证合同,合同上注明赵梦瑶名义上是夜总会唯一的老板,实际上台湾老板才是真正的控股大老板,梦瑶只是小股东,台湾老板占的是夜总会的暗股。梦瑶必须保守秘密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并保证今后他们的生活费由梦瑶出面支付。
第31章 夜总会的良宵(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