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他学校离我家近。」
「嗯,应该吧。」陈海天送武大郎出门,坐回自己的专用位子上,直到刚才武大郎问起,他才第一次意识到庄雪到台北念书,首先面临的就是住宿问题。
庄雪应该是打算在城南租房子吧?他心想,他这里跟学校一南一北,要穿越整个台北市,距离上太远,可是捷运方便,而且也不是每天上课……
把所有的优点、缺点、主观的、客观的因素全部考虑清楚之后,他打开小笔电,休眠的荧幕立刻出现金黄色的炸猪排和灰色的高丽菜丝,这张是他自己炸好、淋上酱汁、拍照,然后用一杯拿铁交换,请小可爱改颜色。
庄雪也看过这张桌面,还笑着说他自恋,因为庄雪没有办法察觉图片被改过颜色。
这种碎片偶尔让他心疼,所以他偷偷将这些碎片拾起、藏好。庄雪用的盘子杯子、客房的床单被单,都被他以换季为理由,不着痕迹地换成深色;和庄雪相处时,他也尽量穿深色系的衣服,虽然浅色系比较适合他。
用这张图当桌面,也只是在自我提醒,无论如何,每个人心里的某些东西就是不会被自己以外的人了解,所以他不要蠢得以为能了解庄雪的每一个部份,就算他能了解到百分之九十五,还是有一些隐秘的、无论用什么方法都不可能弄懂的部份。
他已经不是几年前那个不顾一切、冷眼看万物玉石俱焚的人了。
打开邮箱,他写信给母亲,毕竟房子在母亲名下,而且三楼的主卧是母亲的房间,若要让庄雪长期住进三楼的客房,总是要问一下母亲大人的意见。
「他还不错,有空回来鉴定看看,顺便帮我买几瓶酱料。」他在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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