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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配重生文里当炮灰[八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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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情严肃,人怕出名猪怕壮,这阵子他的野味生意做的如火如荼,幸亏量少,不然只怕黑市上的同行都会举报他,“我防着这个呢,”李晓辉目光中闪过一抹厉色,他把自己的小账本拿出来给黎苗看,“你看,我这个账本上,都有买家的签名。”
    “啥意思?”黎苗有些呆,她没闹明白这是啥意思。
    李晓辉看了一眼厨房,范新巧在里头做晚饭,他很感激黎苗单独和他说这个事,不然妻子肯定会因为担心而休息不好,“妹子,我爸去的早,我妈身体不好,我姐就接班进了配件厂,当时说的是,工作给她,妈和我就由她和姐夫照顾。”
    李晓辉眼眶微红,当时他年纪小,不到接班的年龄,但厂里可怜他爸去的早,答应为他保留工位,等他过了十四岁,就可以去厂里上班,先从小工做起,可他姐不愿意下乡,便哭着求他把工作让给他,说由她来养家。
    可结果,他姐姐结婚之后,但推说家庭负担太重,婆家人不许她贴补娘家,停了他和他母亲的生活费,而他没了工作,还要照顾有病的母亲,只能退了学,由街道帮着介绍一些临时工作,挣扎着长大。
    怪不得李晓辉对范新巧这么好呢,凭范新巧的家庭条件和文化程度,妥妥的下嫁啊,也幸亏李晓辉是个有良心的,不然这真是掉坑里了,黎苗算是理解了李晓辉为什么卖个野味都变相要买家签名了,最亲的人给的教训才最疼,“你是尝尽的世态炎凉,才存了防人之心。”
    黎苗可不认为李晓辉这么做有什么错,这种年代,想致人于死地,其实一句话就能做到,“这让他们签了名,谁敢乱说话,他自己都跑不了。”
    李晓辉知道黎苗不是个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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