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
他把宋琳琳按坐在床边。
宋琳琳站起来,“不,不用,妈说,要我给你洗脚。”
“听话。”
李大明又把她按回去,拿铁皮热水壶往铜盆里倒了些热水,试试温度,再加了些凉水。
“水温正好。”
他去拽宋琳琳缩到床底下的脚,宋琳琳表情不自然,扭着身子,“李大哥,别……别,我……”
王翠花简直气疯了,她厉声呵斥,“大明,你干啥?哪儿有新婚夜丈夫给媳妇洗脚的规矩?”
“娘,你不要管了,规矩是人定的,就可以改!”
他把她的脚从床底下拽出来,脱去红布鞋,脱袜子时,尽管他动作很轻,可宋琳琳还是没忍住倒吸冷气,哎呀一声。
出现在李大明眼前的那双原本白嫩如竹笋的小脚,脚底却布满十几个血泡,对,是血泡,想想这小女人脚底下生了这些血泡,还忙了一日跟他结婚,那得多疼啊!
“我……我不小心,走路搁着了……”
宋琳琳看他盯着那些血泡,表情愤怒,忙解释,“不……不疼的,真的!”
怎么可能会不疼?
脚底磨个水泡都要疼上半天,更何况是这多的血泡?!
这一刻,李大明杀了吴桂芝的心都有。
吴桂芝是他的丈母娘,也就是宋琳琳的后妈。
李大明是因为救了失足落水的儿童,被上级安排进丰华白糖厂,成为一名正式工。一个乡下穷小子,都二十九岁了,因这一次救人成了城里工人,李家上上下下那是一片欢歌。
李大明也没想到,自己原本昏暗的人生还能有如此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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