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口吻夸我。”谢欢觉得脸热,他都二十二了,再过不久就要二十三了。
“无论多大,你不还都是要叫我一声嫂子?”沈如雨拉他坐下,递给他筷子,“尝尝好不好吃。我快两年多没下厨了,你不在家,梁翊也不在,我都没有做饭的动力了。”
谢欢夹了一片牛肉放进嘴里,又嫩又软,他说:“好吃。”
“真的假的,你可别学你侄子哄我。那小子就为了偷懒,哄我说‘妈妈做的东西世界第一好吃’,然后自己跑出去玩。”
“梁翊还懒?我刚搬到这里的一年,他几乎天天放学跑过来给我做饭。”谢欢舀了勺汤喝,“他比我还小三岁,有时候我真挺不好意思的。”
沈如雨笑了:“侄子伺候小叔叔那是应该的,我生的儿子必须这样,只会贪玩偷懒可不行。”
谢欢跟着也笑了,沈如雨真的宠他,好像梁翊才是那个捡来的孩子。
他现在住的别墅,其实是沈如雨的弟弟,也就是梁翊的舅舅送给梁翊的十岁礼物,哪知道被沈如雨抢了来给谢欢住。
梁翊倒也挺乐意的,一个二傻子,还成天屁颠屁颠为他鞍前马后。
谢欢垂下眼睑,默默地吃完一顿饭,送走了沈如雨。
又是一个人了。
时间啊,好慢。
看着屋外的雨,谢欢脸上带着几分迷茫。
讨厌雨天跟思念陆玺,好像一点也不矛盾。
到底是为什么思念,为什么要思念,为什么是他。
因为喜欢吗?
可以喜欢吗?
“陆玺,你个傻逼,暗恋为什么不说……”谢欢嘴里喃喃,“我也是傻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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