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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可能这么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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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七十四章 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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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道:“有什么不同?”
    Tiffany道:“他们做副业只是开一些咖啡厅、餐饮店之类的,秀妍却是要自己开公司,做自己的品牌。之前东方神起是怎么解散的你知道吧,就是因为那几位前辈跟秀妍一样,要建立自己的公司,创建自己的品牌,这样做肯定会直接、或者间接地利用、消费东方神起的名气,他们事业做得越大,东方神起作为一个组合的商业价值肯定受到的影响就越大。
    说得露骨一些,大多数粉丝手中用来支持偶像的钱都是有限的,这边多分摊一些,那边自然就要少一些。等于是损害公司和其他成员的利益让自己的收入增加。”
    Tiffany说完,李政赫不由轻叹一声。
    这种事确实麻烦。
    Tiffany用东方神起举例,其实说的还是少时自己。
    从利益角度说,少女时代已经出道七年,基本盘已经稳定了,蛋糕就那么大,大多数粉丝的消费能力是有限的,买了你个人品牌的钱,那么就可能没钱买专辑和周边了。一开始或许只是少数,大多是郑秀妍的粉丝,但也不意味着其他成员的粉丝或少时粉丝就不会购买。
    随着品牌做大,购买的粉丝逐渐增加,积少成多,累积起来,损失的利益也是一笔可观的数字。
    等于是你多吃一口,其他成员要少吃一口,同时你还要再均分团体的利益。而且你多吃的不仅仅只是其他成员的,还要占公司的便宜,公司怎么可能忍?公司签你们是让你们为公司挣钱的,不是把你们捧红了,你们利用组合的名气为自己谋利,喝公司的血。如果那样,我还签你干毛?
    再退一步说,如果郑秀妍这个头开了

第八百七十四章 无解(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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